-2019年11月12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施善赫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8年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较好,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8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234,900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499万元;
2.返还性收入5,398万元,其中:
(1)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654万元;
(2)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316万元;
(3)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3,937万元;
(4)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67万元;
(5)增值税“五五分享”返还-717万元;
(6)其他返还收入1,041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132,624万元,其中:
(1)体制补助收入624万元;
(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8,340万元;
(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609万元;
(4)结算补助收入7,026万元;
(5)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41万元;
(6)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554万元;
(7)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6,580万元;
(8)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4,150万元;
(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308万元;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516万元;
(11)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160万元;
(12)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2,982万元;
(13)固定数额补助10,245万元;
(14)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847万元;
(15)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156万元;
(16)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67万元;
(17)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6,734万元;
(18)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96万元;
(19)专项转移支付52,289万元。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1,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8,1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18800元,再融资债券收入4100万元。
5.上年结余收入4,286万元;
6.调入资金29,093万元。
(二)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全县财政总支出231,37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545万元;
2.上解自治区支出931万元,其中:
(1)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9万元;
(2)集中城建税上解32万元;
(3)农垦管区企业税收增量上解445万元;
(4)定额专项上解337万元;
(5)粮食风险基金上解96万元
(6)其他上解12万元。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2,900万元。
(三)财政决算平衡情况
全县财政决算总收入和总支出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3,524万元,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3,52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组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9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27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00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682万元,调出资金29,093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92,88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3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8,845万元。收支相抵后,本年收支结余7,54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07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未编制。
三、对财政决算报表决算数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思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执行数增减原因的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2018年收支决算报表决算数与报告执行数增减原因说明。(一)“上解支出”科目,报表决算数931万元,报告执行数919万元,报表决算数比报告执行数大12万元。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2018年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上解数的通知》(桂财税〔2019〕9号)文件要求,上解自治区2018年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万元。(二) “年终结余”科目,报表决算数3,524万元,报告执行数3,535万元,报表决算数比报告执行数少11万元。原因是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核定2018年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专项上解数的通知》(桂财税〔2019〕9号)文件要求,上解自治区2018年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万元 。报表决算数3,536万元和报告执行数3,535万元,原因是四舍五入取整两数相差1万元。
四、2017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县审计局在审计县本级2017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时,提出了关于预算不够细化等方面的问题。对此,县人民政府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及时进行整改,截止2018年底已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部分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用途不够明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结合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加强了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管理。一是加强对2019年部门预算中项目支出审核,对未按要求细化的,不得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中。二是建立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机制。对2019年部门预算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不够细化、用途不够明细,原则上按一定比例扣减下一年度预算额度。
(二)关于非税收入收缴入库不及时的整改情况。
2018年2月县财政局将不及时收缴入库的中央特设专户利息收入缴入国库。一是加强督促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依法依规收缴并及时缴纳财政专户,确保应收尽收。二是严格执行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入库,确保总预算收入真实、完整。
(三)关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编制及项目资金预算管理缺失的整改情况。
结合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2018年10月县财政局印发《关于上思县2019年2020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工作布置会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工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编制及项目资金预算管理。
(四)关于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的通知》(桂财库〔2012〕46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思县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发〔2012〕81号)和县财政局《上思县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上政财发〔2012〕31号)等文件精神,加大力度督促单位、部门推行公务消费实施公务卡结算,切实提高我县公务卡使用率,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对预算单位提取现金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预防和降低现金周转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题词的第一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审议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和乘势而上的奋斗姿态,推动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上思“两区一县”、决胜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努力和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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